选择对象

本节介绍如何快速选择 think-cell 元素和 PowerPoint 形状。

选择多个对象

使用 think-cell 可以选择多个对象,类似于在 Microsoft Windows Explorer 中选择文件的方式。选择多个对象在许多情况下很有用。例如,您可以将相同的格式应用到所选元素,或者将文本粘贴到所选元素中(请参阅将文本粘贴到多个对象中)。

若要选择多个对象,请将鼠标光标拖到对象上。或者,选择并按住 Ctrl,然后选择对象。可以使用同样的键盘和鼠标快捷方式选择元素的部分(例如表格单元格),以选择多个对象。若要调整选择,请选择以下选项之一:

  • 若要在某个范围内选择多个对象(例如按行排列的复选框),请选择所需范围内的第一个对象,然后选择并按住 Shift 并选择最后一个对象。按住 Shift 并移动光标时,think-cell 会突出显示将被纳入到选择范围内的对象。
  • 若要将对象添加到选择范围内,请选择并按住 Ctrl,然后选择对象。
  • 若要从选择范围内移除对象,请选择并按住 Ctrl,然后选择对象。
  • 若要扩大选择范围以包括其他对象,请选择并按住 Ctrl + Alt + Shift 并使用箭头键。
  • 若要使用键盘扩大选择范围,请反复选择 Ctrl+A。例如,选择表格单元格后,选择 Ctrl+A 会首先选择表格中的所有其他单元格,然后选择幻灯片上的所有其他对象。

使用键盘选择其他对象

选择对象后,可以使用键盘更改选择。若要选择其他对象,请选择并按住 Alt 并使用箭头键。

还可以使用键盘更改元素的选定部分,例如表格单元格。若要选择元素的其他部分,请选择并按住 Alt 并使用箭头键。